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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1日讯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2年10月27日,聚星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聚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聚星科技主营业务为电接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触头和电接触元件,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电接触产品还包括电接触材料,该产品是生产电触头、电接触元件的核心原料,公司自产的电接触材料主要用于生产电触头及电接触元件,少量用于对外出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静直接持有公司62.6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陈静持有温州聚一11.00%的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陈林霞持有温州聚一4.00%的出资,二人通过温州聚一控制公司5.00%的股权。陈静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与陈林霞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7.6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聚星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聚星科技原拟募集资金32,277.54万元,拟分别用于“年产250吨铆钉型电触头、180吨复合带材以及760吨电触头元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聚星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翟平平、甘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