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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讯据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深交所决定于终止对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士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3年1月11日,富士智能向深交所提交了《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富士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富士智能是一家致力于铝制外观精密结构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股东鲁少洲直接持有公司15.3824%的股份,通过珠海富淳持有18.207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3.5903%的股份;公司股东董春涛直接持有公司14.8600%的股份,通过珠海富烨持有公司17.847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2.7074%的股份,鲁少洲和董春涛合计控制公司66.2977%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富士智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530.0734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原拟募集资金49,313.62万元,用于3C产品精密结构件智能化产线项目、显示终端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富士智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宁斌、曹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