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30日电 因未披露控股股东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筹划情况,明牌珠宝、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日月首饰集团)、董事长虞阿五及总经理兼董秘虞豪华30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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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指出,明牌珠宝控股股东日月首饰集团于2022年12月筹划投资实施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并与相关方洽谈光伏电池项目合作事宜,明确与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项目投资合作的意向。
明牌珠宝股票于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标准。而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下午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却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明牌珠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和第7.1.2条的规定。
日月首饰集团未及时将有关筹划事项告知公司,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虞豪华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明牌珠宝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在3月6日晚间,明牌珠宝披露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其中显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明牌珠宝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在2022年12月25日下午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
二、公司存在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明牌珠宝、董事长虞阿五及总经理兼董秘虞豪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新经纬注意到,2月6日,拟跨界投资百亿的明牌珠宝曾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函件提到,1月12日,相关媒体报道了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的项目建设情况,涉及投资建设单位为浙江日月集团有限公司。
据公司2022年三季报,货币资金余额为11.07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55亿元,与拟投入金额差异巨大。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追问明牌珠宝是否具备明确、可行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迎合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等。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具体说明该报道中光伏项目的相关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如是,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此外,说明上述投资事项的筹划过程、保密情况,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的情形,并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名单、股票交易情况自查报告。
官网资料显示,明牌珠宝创始于1987年,代言人为演员刘涛。财报显示,公司核心业务为中高档贵金属和宝石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绩预告显示,明牌珠宝2022年预计亏损9500万元-1.4亿元,2021年盈利13697.45万元。
二级市场上,明牌珠宝30日收报6.55元,跌幅0.61%。(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