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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宁
支付宝余额宝界面显示乱码,ChatGPT官网因“需求量过大”停止Plus付费项目下单,券商因交易软件“宕机”导致投资者损失……随着数字化转型日益深入,频频发生的“宕机”事件,也为交易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敲响了警钟。
“这个券商太不靠谱了,系统故障60秒,交易没成功,我的损失谁来赔偿?”一位因交易系统“宕机”而遭遇损失的投资者抱怨道。券商交易系统是投资者有序开展交易的基础,其安全稳定涉及千家万户。但近年来,交易软件却多次发生问题。投保基金公司2022年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2)》显示,从“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情况来看,2021年度因交易系统稳定性问题被投诉的证券公司有79家,累计被投诉944次。其中,被投诉5次及以上的有42家。
笔者认为,券商在信息化基础建设上投入不足,不仅会导致“宕机”等事故,降低自身信誉,而且会增加市场风险和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3月31日,证监会就新修订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设“信息技术”专章,要求证券公司保障信息技术投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维护信息技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和客户个人信息安全。
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提升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应强调三个方面:
首先,券商要加强自身交易系统的投入,持续优化升级,做好“后备方案”。只有把交易系统的基础技术建设好、维护好,才能确保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要建立完善的研发、测试、上线、升级变更及运维管理流程,守住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底线。同时,还要做好“后备方案”安排。一旦出现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提供“后备方案”,以保障投资者正常交易,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件对用户造成的损失。
其次,监管层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监管部门应持续加大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内控与信息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责任人员从严处罚,倒逼其加强交易系统建设。
此外,投资者因交易系统故障而产生损失,应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在以往的“宕机”事件中,投资者得到最多的是道歉,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完善投资者在此类事件中依法索赔的机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数字化时代,券商如何提升信息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是一道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