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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将文明创建贯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在优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上下功夫,着力以绿色之城点亮城市文明,以宜居之地标注城市文明,以文化底蕴润泽城市文明,社会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养持续提升。
福泉市实行县级领导包网格、部门(单位)包小区、干部职工包住户“三级包保”责任制,全市110个部门(单位、企业)包保38个网格、135个小区,做到每个网格都有指挥员、每个小区都有联络员、每个家庭都有服务员。建立“一周一摸排、一月一清单、一季一督导”工作机制,构建了权责明确、任务明晰的联动创建责任链,压紧压实全民创建责任,构建起文明创建全民参与新格局。
福泉市紧盯文明创建短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施“五项整治”“九大提升”行动,推行“街长”“巷长”制,并通过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共同服务于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交通秩序、不文明行为等关系市民生产生活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提升,持续巩固提升“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