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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乐2月2日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月3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上交所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票被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目前,公司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