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指引正式实施。业界普遍认为,这对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化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积极意义。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合伙人文肇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境外上市备案新规落地为境内企业去境外上市提供了更加透明、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同时,备案沟通机制的推行,为发行人建立了更为便利的咨询沟通渠道,为境内企业奔赴境外上市提供了有力支持和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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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跨境融资渠道
按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在境外发行上市的境内企业,视为“存量企业”,存量企业不要求立即备案,后续如涉及再融资等备案事项时按要求备案即可。已获境外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证券交易所同意(如香港市场已通过聆讯、美国市场已获准注册等),但未完成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境内企业,给予6个月过渡期。
在全面备案管理制度落地后,直接境外发行上市、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在监管层面趋于统一。文肇基表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在发行对象、币种等方面的限制被进一步放宽,只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之旅将变得更为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对上市活动作出相应安排。
“新规的出台实际上是弥补此前境外上市的监管空白,统一境外上市的适用规则,并不以限制企业境外上市为目的。”雪牛资本合伙人刘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规政策使得监管更加规范化,无论是VIE架构、还是大红筹、小红筹,规则明确后,中国境内企业去境外上市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更小。
谈及适合境外上市的企业,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在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下,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发展趋势更好。
选择合适的境外上市地也非常重要。刘佼认为,选择上市地,就是选择投资人、选择这个市场的接纳度和融资便捷性。她建议,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行业属性,观察境外资本市场平台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境外发行上市地点。
境外上市备案制对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化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企业不仅可以通过境外上市获得融资支持,也能更好地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自身的发展。”柏文喜表示。
中概股赴美上市或将回暖
受访人士认为,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正式生效后,将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对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予以备案,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等,有望带动中概股赴美上市。
从数据来看,今年以来,中概股赴美IPO呈回暖态势。数据显示,截至3月30日,年内有硕迪生物、量子之歌等14家中概股在美上市,首发募资总额为5.9亿美元,上市家数与首发募资额已超去年同期。另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家中国企业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上市招股书。
同时,市值高度集中在头部中概股企业。数据显示,截至3月30日,总市值规模低于5亿美元的中概股有218只,数量上超过七成;总市值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上的有55家,数量上接近两成,但市值占比超过九成。
美国国泰金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杨崇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可以看到,头部的50家中概股企业,占据了全部中概股将近95%的市值,市值分布高度集中于头部。其他200多家企业,市值偏小,受美国主流的投资机构关注度低,也影响了它的流通性。
究其原因,在杨崇艺看来是多方面的,如各方的沟通等存在问题、中介机构的服务跟不上等。鉴于此,杨崇艺认为,小盘中概股亟需强化并购、增发、业务重组等资本运作,尽快改善低估现状。
谈及中概股赴美上市的趋势及未来,杨崇艺认为,企业无论是出海还是留在内地,最需要的是稳定、可预见的法律、政策环境。全球化是最终的趋势,法律和金融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创造力不可能不让它融合,资本不可能不让它流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