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今日,帝科股份(300842.SZ)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61.23元,涨幅6.19%。
昨晚,帝科股份披露《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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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2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发行数量由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86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000吨导电银浆研发和生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史卫利、闫经梅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股份3048.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00亿股增加到1.06亿股,史卫利、闫经梅合计控制公司28.71%的股份,仍能够控制公司。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扩大N型TOPCon电池用导电银浆产品产能,提高行业地位、市场占用率和盈利能力;适应N型电池发展的行业趋势,建立N型电池市场的竞争优势;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轻资金需求压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帝科股份于2020年6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500.00万股,发行价格15.96元/股,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何科嘉、曾双静。帝科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39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056.26万元。
帝科股份于2020年6月8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51亿元,分别用于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帝科股份上市发行费用为4843.74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02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