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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自然人常某某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34万余元,关联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关联案件判决文书显示,链家公司在明知购房者安某某无在京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并提供法院裁判文书过户方式以规避住房限购政策,且未对原房主常某某提交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是否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进行严格审查,违反了尽职居间义务。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常某某返还原告安某某购房款229万元、链家公司退还原告中介费5.9万余元,原告被告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彭永东,注册资本约1936.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金属材料、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具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该公司由朱艳、贝壳(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关联数千条法律诉讼信息,多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