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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教育1月17日讯,日前,深交所向智微智能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等问题。
关注函指出,2023年1月14日,智微智能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定价方式为自主定价。对此,深交所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事项。
深交所指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5%,要求智微智能说明此次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具体方式、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等问题。
关注函显示,深交所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须在2023年1月1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