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冯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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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办理案件603件,其中重大案件13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通报线索123件,案件查实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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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证监会通报了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证监会表示,总体来看,案发数量持续下降,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严”的监管氛围进一步巩固,市场生态进一步净化。
内幕交易案件方面,全年办理170件,同比下降15%,但“靠内部消息炒股获利”的市场陋习仍未根除,并购重组、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重大事件仍是内幕交易高发领域。
从涉案主体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交易仍占40%。有的上市公司董事知悉公司筹划重大重组后买入相关股票,信息披露后卖出获利。有的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知悉公司将进行重大投资,使用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幕交易获利。
从交易行为看,内幕交易“窝案”、避损型交易时有发生。有的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刺探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并与他人合谋内幕交易。有的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披露巨额预亏、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重要信息前卖出股票规避损失。
同比下降的案件还有操纵市场案,证监会表示,2022全年办理操纵市场案件78件,同比下降30%,但组织化、团伙化特征更趋明显。
具体来看,上市公司内部人联手操纵团伙炒作本公司股价现象仍然存在;利用新模式、新技术增加操纵行为隐蔽性。有的利用股票市场和场外市场、衍生品的联动关系实施操纵,非法获利超亿元。有的与股市“黑嘴”串通,通过直播间、微信群等方式诱骗投资者集中买入,借机反向卖出获利。有的利用云服务器、虚拟服务器等互联网新技术隐藏交易主体,干扰案件调查。
财务造假方面,全年办理信息披露违法案件203件,其中,涉及财务造假94件,占比46%。
一是造假手段隐秘性增强。有的实际控制人组织上市公司高管、员工按预定目标全环节实施造假。有的引入知名企业子公司充当客户,开展虚假贸易,为造假业务“增信”。有的通过市场掮客牵线搭桥,聘请“专业”团队为其量身定制造假方案。
二是造假动机呈现多样性。有的为避免因连续亏损退市而粉饰业绩,有的为实现并购重组业绩承诺而虚构利润,有的为维持银行信贷规模而虚增收入。
三是造假行为涉及发行环节。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可转债等领域均有因财务造假导致欺诈发行的案件,有的在发行审核环节企图“带病闯关”,有的在IPO前后连续多年造假。
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正常运营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的违法案件保持高位。
据证监会数据,全年办理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44件,涉及36家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均有涉案。个别从业人员严重违反执业规定。有的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甘当“橡皮图章”;有的协助上市公司伪造协议虚增收入,沦为造假“帮凶”。
此外,证监会表示,办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件6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件15件;办理债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5件;办理私募机构违法违规案件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