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王月龙 易启江
1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
【资料图】
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泛海旗下多项财产被查封、冻结
剑指“武汉CBD”王家墩
4月14日,泛海控股发布公告称,4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具体包括,(一)查封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的泛海芸府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华山路29号的宗地23E建设项目部分房产、宗地24-1部分房产,查封期限自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二)冻结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2亿股股权,冻结期限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止;
(三)轮候查封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宗地15、宗地17、宗地21的不动产,查封期限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四)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公司已对外转让了该部分股权)、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止;
(五)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泛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泛海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权、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6年3月28日止;
(六)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泛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据长江商报,在2002年,在九省通衢的武汉,中央(王家墩)商务区,也是多家地产大亨角逐,最终被卢志强拿下,签下4000亩土地开发权。这一项目,曾被视作实现武汉市跨越式发展、贯彻中部崛起战略的重点建设工程。
而此次公告中冻结的部分财产均位于号称武汉CBD的王家墩片区。
为何被“自家人”告了?
值得注意的是,卢志强同时为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
据每经网此前报道,1月20日,民生银行公告,该行北京分行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案件事实是,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尚欠本金39.72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央公司名下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因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央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起诉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等。
依照民生银行2022年三季度报告,该行A股前十大流通股东中,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泛海集团”)排名第5,占该行流通A股比例为5.0848%。在泛海控股(SZ000046,股价1.35元,市值70亿元)2022年三季报中,泛海集团是泛海控股第一大股东。
卢志强被称为“第二个李嘉诚”
现已被限制高消费
官网信息显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创建于1985年,集团创始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卢志强。卢志强还担任泛海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美国IDG董事长、复旦大学校董。
另外,卢志强曾是各大富豪榜单上的“常青树”,常年占据山东首富之位。在2020年胡润百富榜上,卢志强以620亿身家排名第66位。时过境迁,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2胡润百富榜》中,卢志强已无缘百强名单。
据长江商报,卢志强与柳传志、王健林、马云相交甚好,但在地产界,卢志强曾被称为第二个李嘉诚。相传,他被称作联想控股柳传志的“救星”、大连万达集团王健林的“恩人”,也被坊间称为“红顶商人”。30余年里,从山东到北京,卢志强打造了资产超3000亿元的庞大泛海帝国。
然而,加杠杆高速扩张、豪赌的金融业务未达预期,在去杠杆的趋势之下,卢志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泛海控股近三年预计累计亏损240亿元左右,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母公司中国泛海债务更是超千亿。主动甩卖、被动拍卖,泛海系资本版图已急剧收缩。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限制消费令显示,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执行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卢志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编辑|王月龙 易启江
校对|赵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司公告、每经网(记者 张寿林)、长江商报、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