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近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消息显示,科创板上市委2023年第6次审议会议定于1月12日召开,届时将审议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通药物”)的首发事项。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浏用、张强。
新通药物是一家专注药物研发超过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现聚焦于乙肝、肝癌等重大疾病领域,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物,同时引进并开发一款国内临床未满足需求的癫痫药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登科直接持有公司50.60%股份,通过西安海金沙间接控制公司8.08%股份,张登科合计控制公司58.68%股份,为新通药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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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药物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555.5885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00%。
新通药物拟募集资金127,938.55万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创新药物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新通药物曾于2022年12月12日在科创板首发上会,审议结果显示,该公司的首发被暂缓审议。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为: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肝靶向创新药物研发平台技术基础HepDirect技术以及四个核心产品PDV、MB07133、HTS、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均来自授权引进的情况,说明发行人创新性的具体体现,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应用HepDirect技术开发的药物获批上市的情况,进一步说明肝靶向药PDV的有效性、安全性、耐药性等临床数据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发行人未来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为: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创新性的具体体现,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举在业内人士看来,其License-in模式创新性受到质疑。分析新通药物招股书也不难发现,其技术平台及多个产品来源于授权引进。例如,新通药物的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片和注射用MB07133两个产品、富马酸海普诺福韦片化合物专利及HepDirect技术系新通药物子公司凯华公司于2011年1月从LGND授权引进而来。
这意味着,License-in的模式走不通了?对此,和铂医药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劲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生物医药行业比较有挑战的情况下,应更加专注全球创新,才能及时做出对产品线的调整和全球战略方向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