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向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草香料)下发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第二轮问询函主要是基于中草香料第一轮问询回复的进一步追问。例如,基于中草香料在报告期内(即2020年至2022年,下同)对贸易商客户销售收入不断增长,以及新增贸易商客户数量也不断增长的情况,北交所要求中草香料说明向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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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针对中草香料在报告期内存在有客户和供应商身份重叠的情况,北交所也对该类重叠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了追问。
向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的真实性被问询
中草香料主要从事香精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凉味剂、合成香料和天然香料,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烟草、医药等行业。
北交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表示,根据申请文件及(第一轮)问询回复,2020年至2022年,中草香料贸易商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4829.02万元、6741.54万元和9162.6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21%、44.91%和48.38%,贸易商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贸易商客户分别为28家、36家和74家,也呈不断增长趋势。
北交所要求中草香料通过列示报告期内前十大境内外贸易商的合作背景、期末库存等,说明向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的真实性。
事实上,中草香料的贸易商中确实存在一些“蹊跷”之处。例如,2022年新增前十大贸易商客户Redox Inc向中草香料采购7.75吨凉味剂产品,销售金额为277.55万元,截至2022年期末其库存仍有7.75吨,未实现最终销售;同时还存在多家公司成立不久即成为中草香料前十大贸易商前十大贸易商的情形,如广州五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芷香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北交所也要求中草香料解释上述情况。
此外,中草香料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毛利率整体低于向生产商销售的毛利率,这与可比公司亚香股份(SZ301220,股价40.04元,市值32.35亿元)的情况相反。
亚香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解释,其对贸易商销售毛利率高于对终端客户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向贸易商销售收入中天然香料收入占比均显著高于向终端客户销售收入中天然香料收入占比,而亚香股份的天然香料销售毛利率高于合成香料和凉味剂,尤其是显著高于合成香料。
存客户和供应商身份重叠情况
根据中草香料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还存在客户和供应商身份重叠的情况。例如,2019年至2021年,上海巨隆香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巨隆)一直位列中草香料的前五大供应商,同时也是中草香料的前五大客户之一。
根据招股书以及此前问询函的回复,2021年、2022年中草香料向重叠供应商采购薄荷脑的价格明显高于整体平均采购价格,主要是由于产品规格差异所致,即中草香料向上海巨隆采购的薄荷脑系固态薄荷脑,品质较高,可满足部分客户特殊需求。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北交所进一步要求中草香料说明向上海巨隆采购固态薄荷脑的具体情况,对比同种固态薄荷脑的市场价格说明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另一家存在客户和供应商身份重叠的公司是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药业)。银丰药业向中草香料采购凉味剂产品,同时中草香料也向银丰药业采购薄荷脑。
不过,北交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表示,银丰药业向中草香料采购金额在报告期内逐年增长且2022年同比增长243.40%,成为中草香料2022年前五大客户。而根据中介机构访谈,银丰药业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与向中草香料采购情况不一致。
因此,北交所要求中草香料说明,报告期内在银丰药业业绩不断下滑的情况下,对中草香料采购大幅增长的合理性;银丰药业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与中草香料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编辑 梁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