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11月11日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通知》首次对“绿色保险”给出明确定义。同时,银保监会还正式印发了《绿色保险统计制度》(下称《统计制度》),明确各保险公司将按照产品维度和客户维度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统计其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绿色保险不仅具有传统保险的属性,又具有“绿色”的内涵与外延。因此,为充分体现绿色保险的功能作用,按照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特点鲜明的原则,银保监会将“绿色保险”定义为“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保险内涵包括负债端和资产端两个方面,不过,上述负责人介绍,按照重点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则,《统计制度》仅统计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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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统计制度》分为三大部分,共计对14个一级项目和30个子项目开展统计,主要从保险产品和保险客户两个维度出发,统计绿色保险业务承保和理赔情况,包括“保单数量”“原保险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件数”“赔款支出”等统计指标。
第一部分是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巨灾保险和碳保险等气候变化风险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风险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社会治理风险领域的保险业务。此外,在本部分相关子项设置了与第二部分业务交叉的统计项,解决重复统计问题。
第二部分是绿色产业保险业务。主要按照客户的维度进行统计,行业分类主要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设置。包括生态农业、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产业,太阳能产业、风能产业、水力发电产业、核能产业等清洁能源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园林绿化、环境能源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保险业务。
第三部分是绿色生活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新能源汽车保险、非机动车保险等服务绿色生活的保险业务。同样也设置交叉统计项。
上述负责人指出,考虑到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处于起步阶段,结合保险业实际,银保监会将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各保险公司今年12月起按月试报送全国数据,自2023年7月起正式报送全国数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数据。
此外,《通知》强调,各公司应高度重视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准确把握绿色保险定义及其内涵,紧密围绕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地做好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加强绿色保险能力建设,强化绿色保险业务数据治理,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客户和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及管理机制。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扎实推进《统计制度》落地实施工作,同时进一步研究出台绿色保险相关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绿色保险政策体系,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