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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伴随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新就业群体规模快速增长。因技术而兴的这一群体同时受平台系统算法支配,被称为“雇佣关系在算法中的人”。如何通过优化环境提升从业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深圳的解题思路是“市场+政府”两条腿走路,从而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平台用工具有较强的人员包容性,为不同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的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短期、灵活、多元的用工关系下,企业在维持员工质量、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遇到诸多新问题,如何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成为事关高质量充分就业及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一环,需要有关各方加强协同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制度设置,优化政策运行环境,强化保障措施,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方面,平台及行业龙头企业需要发挥好引领作用,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平台就业者就业机会、职业生涯和保障能力的可持续发展;还要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力量,促进行业及其从业者行为自律。另一方面,需要发挥劳动者自身主观能动性,明确作为从业者在企业治理中的角色,行使自身民主参与权利。此外,在包容审慎、规范促进的原则下,还需加强多方协同治理,加强政府管理和行业规范,完善平台治理和协商协调机制。在制定关于劳动报酬、劳动过程管理等重要制度规则与平台算法时,多听取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的意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市综合服务网络,及时为平台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劳动纠纷矛盾调解、就业信息对接等工作生活便利。
权益保障是“兜底”,就业服务则是给予劳动者更多尊重和“温度”。深圳正在尝试建设人力资源服务生态圈,通过“市场+政府”联动的方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数据归集和服务优化。针对灵活就业者的组织归属性不强,与企业、工会组织、社区、政府部门关联性较弱的现实情况,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方式给服务做“加法”,用各种劳动者更加愿意接受、方便触达的公共服务,与之建立起更加紧密的联系,进而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供给和保障。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