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002667)3月27日晚曾公告,公司拟在上海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100%股权、辽宁鞍重100%股权、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本次拟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相关股权,是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需要,聚焦并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确保完成公司经营战略目标。
3月28日,深交所向鞍重股份下发了关注函,要求鞍重股份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本次挂牌或邀标是否存在其他附加条款,交易标的鞍山鞍重、辽宁鞍重、湖北东明、江苏众为是否将捆绑出售给同一控制下的交易对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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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晚,鞍重股份披露了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据鞍重股份最新披露的公告,自2021年以来公司积极转型升级,根据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2公司营业收入为11.86亿元,其中锂资源业务板块收入占比为86.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37.29万元,根据模拟报表拟剥离的业务2022年亏损3123.95万元,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锂资源等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变更为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
即本次交易前,鞍重股份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的转型。因此,本次交易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剩余资产将全部转型用于发展锂新能源领域相关业务,不再持有其他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
鞍重股份表示,公司出售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包(四项交易标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转型需要,回笼资金,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确保完成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由于其中包含振动筛业务、PC生产线业务等业务或资产,一方面,此类业务均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同,公司拟全部剥离,另一方面,捆绑出售可以强制投资者购买全部资产,避免个别资产遗留在上市公司成为业务发展负担,故整体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传统业务公司相关股权。
杨永柱、温萍为鞍重股份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据鞍重股份2022年年报,杨永柱、温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52%和2.15%,系上市公司第3和第4大股东。
2022年1月28日,鞍重股份公告,拟向杨永柱借款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3.7%,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鞍山鞍重100%股权和湖北东明49%股权作质押,鞍山鞍重以其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作为质押。
鞍重股份还于2022年3月18日公告,拟向杨永柱再次借款,借款额度为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高于2.1亿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3.7%。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辽宁鞍重100%股权、湖北鞍重100%股权及辽宁鞍重、湖北鞍重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作为质押。
有鉴于此,深交所此前在关注函中要求鞍重股份结合前期借款归还进展,相关标的增资和减资实施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与前期事项属于一揽子安排,控制权变更时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的桌底协议。
对此,鞍重股份回复称,整体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传统业务公司相关股权,与前期事项不存在一揽子安排。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杨永柱确认,控制权变更时相关主体不存在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的桌底协议。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