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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6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6日消息,因信息披露不完整,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宋城演艺”)及3名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指出,宋城演艺、张娴、商玲霞、侯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未如实披露股权转让相关“差额补足义务及超额收益安排”具体内容,信息披露不完整。
来源:浙江证监局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宋城演艺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董事会秘书侯丽,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宋城演艺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宋城演艺是中国演艺第一股,拥有74个各类型剧院、175000个座位数。公司以“演艺”为核心竞争力,成功打造了“宋城”和“千古情”品牌。
2022年前三季度,宋城演艺实现营业收入3.88亿元,同比下降6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6.15万元,同比下降82.48%。
1月6日,宋城演艺低开低走,截至收盘跌2.11%报14.36元,最新市值375.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