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瑜 于娜 北京报道
强闯IPO的*ST和佳(下称“和佳医疗”)正面临退市危机。由于公司2021年财报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佳医疗在2022年5月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若公司2022年财报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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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造成会计师对和佳医疗2021年财报表示“无法发表意见”的原因,截至目前尚未解决。《华夏时报》记者就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资金占用清偿进展情况联系和佳医疗,对方表示目前尚无进展。
或将退市的和佳医疗当年强闯IPO,其上市与原发审委委员韩建旻受贿案有直接关系。
雪上加霜的是,近日和佳医疗披露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净利润亏损10.70 亿元至 12.70 亿元。而公司破产重整事宜也因为尚未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等诸多原因而面临重重波折。
这家11年前曾经头顶“肿瘤微创治疗设备第一股”光环登陆创业板的明星公司,或将面临黯然退市的结局。
或将退市
和佳医疗近日披露了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至2.60 亿元,上年同期为7.3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10.70亿元至12.70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7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10.00亿元至12.00 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85 亿元。
公司表示,2022 年业绩下滑原因包括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公立医院需求放缓、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入预重整程序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滑;公司对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客户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加大了对该等客户的计提比例,导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公司累计诉讼大幅增加,因诉讼导致的预计营业外支出及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公司表示,和佳医疗面临债务逾期规模大,累计诉讼大幅增加,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22 年 8 月,和佳医疗债权人宗泽建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珠海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和佳医疗还存在退市风险。和佳医疗于2022 年5月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 年财报仍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2021年财报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包括:未能提供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资料,原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所占用的资金;未能完整提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损益类项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取得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相应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司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或计提金额,也无法判断和佳医疗是否存在其他未充分披露诉讼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等。
而据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公告显示,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 那么,和佳医疗或进入退市倒计时。
蹊跷上市
原本和佳医疗的上市之路也充满了蹊跷。
2011年,和佳医疗二度冲击创业板,随着和佳医疗顺利过会成功上市,引起不小争议。随着2020年原发审委委员韩建旻受贿案迎来终审判决,和佳医疗上市“背后的故事”才浮出水面。
据韩建旻供称,为保证顺利通过发审委的审核,2011年7月,郝镇熙拿2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币给某证券公司相关人员联系韩建旻,该人员后将2万美元送给韩建旻并让其帮忙,在随后的2011年10月26日,和佳医疗在创业板挂牌上市。
和佳医疗的主营业务是经营肿瘤微创治疗设备,在上市之初,凭借肿瘤微创治疗设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及工程,成为创业板最纯正的抗癌概念股。在上市募集6.67亿元后,和佳医疗并没有加大在产品技术上的研发投入,而是在融资租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融资租赁这种模式让和佳医疗的账面营收快速增长,2015—2017年间,公司营收分别达到7.91亿元、9.19亿元、11.12亿元,并且公司在2019年达到营收高点12.18亿元。但是这种模式也让应收账款、医院整体建设代垫款对资金形成较大占用。2019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58.98%。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3.78亿元,对于亏损的原因,公司表示,受部分地区疫情封控、医院防控政策影响,公司医疗设备及耗材销售、医用工程项目推进不及预期,销售费用的增加未能及时带来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时,公司在建的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受疫情影响,未能开展医疗设备采购,导致公司医疗设备代理业务和医用工程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客户的回款能力减弱,导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197.2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322.30%;同时,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的伟思医疗股价下降导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2.84%。
截至公司1月30日最近一次披露,公司已逾期的债务借款余额为17.1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被债权人提起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20.56亿元。截至 2022年6月30日止,郝镇熙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6亿元。截至目前,该资金占用情形尚未解决。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化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其中也包括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董事、高管也参与了违法行为损害了股东利益,股东也可以起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