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5日讯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49号)。2023年2月13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雄韬股份”,002733.SZ)发布关于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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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雄韬股份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是京山为落实荆门市“十四五”规划,争创国家氢能源示范市,重点招引的“回归经济”领军企业。公司计划在京山市逐步建设铅酸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氢能源电堆及发动机系统三大生产基地,实现公司整体搬迁回归。2018年已经完成铅酸蓄电池生产基地整体搬迁,2020年起投资10亿元建设湖北雄韬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储能锂电池、工业锂电池、低速车/助力车锂电池、车载燃料电池系统等。
乙方雄韬股份计划投资总额约105亿元人民币,建设新能源电池产业园。选址在永兴街道,位于盘堰路以东、轻机大道以南、金颖新材料项目以北、达权公司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600亩,按滚动开发计划,分批供地,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生产15GWH锂电池和10GWH钠电池。主要应用在新能源储能市场及5G通讯、IDC数据中心市场。2023年启动一期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3年(2023-2025年)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
雄韬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电源、新能源储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三大品类。
蓄电池及其材料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99亿元,占总营收比重为64.58%;锂电池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56亿元,占总营收比重为32.68%;燃料电池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466.48万元,占总营收比重为2.62%;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2023年2月13日,雄韬股份披露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雄韬股份计划总投资约105亿元,建设锂电和钠电产业园项目,生产15GWH锂电池和10GWH钠电池。
雄韬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主要产品蓄电池及其材料、锂电池、燃料电池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99亿元、5.56亿元、0.45亿元,占比分别为64.58%、32.68%、2.62%。请雄韬股份补充说明公司在锂电池和钠电池领域的技术、资金、人才、客户等资源储备情况,并结合前述领域的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情况、平均盈利水平等方面,说明雄韬股份在前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投资前述项目的可行性。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49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3日,你公司披露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你公司计划总投资约105亿元,建设锂电和钠电产业园项目,生产15GWH锂电池和10GWH钠电池。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1.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主要产品蓄电池及其材料、锂电池、燃料电池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99亿元、5.56亿元、0.45亿元,占比分别为64.58%、32.68%、2.6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在锂电池和钠电池领域的技术、资金、人才、客户等资源储备情况,并结合前述领域的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情况、平均盈利水平等方面,说明你公司在前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投资前述项目的可行性。
2.你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三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97亿元,货币资金为15.23亿元。公告显示你公司计划总投资105亿元,2023年启动一期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3年(2023-2025年)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请你公司分别说明锂电池和钠电池生产项目的具体内容、进度安排及支付安排,充分提示相关项目的行政审批、行业周期、技术更新、资金来源等风险,并量化分析本次投资对你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请你公司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其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