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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2月5日电深圳证监局网站5日披露的两则罚单显示,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下称“五矿证券金田路营业部”)及员工陈夏珊出具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网站截图
深圳证监局提到,经查,发现五矿证券金田路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及其他便利等问题,反映出五矿证券金田路营业部客户异常交易监控机制不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不足,合规管理不到位。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修正)第十七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以下简称《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五矿证券金田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网站截图
此外,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陈夏珊在五矿证券金田路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及其他便利的行为。
深圳证监局指出,以上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陈夏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