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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担任主承销商的部分债券业务存在问题,联储证券被上交所出具罚单,暂不受理其债券相关申请材料2个月。
近日联储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担任主承销商的部分债券项目中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最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暂不受理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2个月的监管措施。其中,所涉及债券项目分别是21明升01、21明升02、21蓝创01和21蓝创02。其中,21明升01和21明升02的发行人为江苏明升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1蓝创01和21蓝创02的发行人为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为区县级城投公司。
披露公告还显示,针对以上违规行为,证监会已于2022年11月对联储证券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是由于公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公告中并没有明确指向债券业务。
联储证券近年来多次因投行业务存在问题被证监会、交易所出具罚单。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于2022年9月发布对联储证券出具警示函的公告。据悉,联储证券作为21达州D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未能发现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不符合并违反了有关规定。因此,四川证监局对联储证券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由于在受托管理21达州D1公司债券时,还违反了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联储证券因此被上交所书面警示。针对21达州D1公司债券,联储证券彼时表示,“该债券在2022年7月已如期兑付本息,未对债券投资人利益造成损害;且将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债券受托管理工作,优化并有效落实对公司债券承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自查整改。”
更早前,联储证券的两项业务连续被叫停。2019年末,联储证券曾因“部分资管计划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销售不规范、份额种类划分不当”等六大问题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最终被暂停私募资管业务6个月。同时,联储证券时任总经理及资管部总经理亦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此前,联储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已被监管叫停,被出具暂停9个月的纪律处分。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联储证券营业总收入2.42亿元,同比减少43.59%;归母净利润亏损,从上年末的0.37亿元降至-0.90亿元。联储证券总资产206.27亿元,总负债127.83亿元。从业务构成来看,截至2021年末,联储证券营收占比最高的业务为经纪业务及信用业务,占比40.48%;自营业务次之,占比31.58%;投行业务占比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