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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18日电 富邦股份1月18日晚间收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说明此前的权益变动是否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否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进行要约收购的情形。
截图来源:深交所
据悉,1月17日晚间,富邦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富邦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仁宗与方胜玲解除婚姻关系,根据《财产分割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仁宗、方胜玲变更为王仁宗。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仁宗直接及间接持有该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78%,方胜玲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32.47%;本次权益变动后,两人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33.56%和2.69%。对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说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否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进行要约收购的情形,并详细说明相关依据。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富邦股份的控制权均由王仁宗主导。王仁宗、方胜玲通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对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结合以上股东的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二人在公司股东及公司任职情况,说明公告所称权益变动前控制权由王仁宗主导的判断依据,并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仁宗间接持有长江创富100%股权,而根据富邦股份2022年三季度报告,长江创富为方胜玲控制的公司。对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说明长江创富实际控制人前后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股权变更发生时点,富邦股份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公开信息显示,富邦股份主营业务为肥料助剂业务、特种肥料业务、知识产权授权及工程服务业务、数字农业服务业务。
二级市场方面,富邦股份1月18日收涨1.34%报6.83元/股,现总市值2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