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通光线缆(300265.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通光线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证监会注册程序。
根据通光线缆1月17日盘后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9,490,000股(含本数),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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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此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通光线缆控股股东为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集团”),通光集团直接持有通光线缆50.09%的股份。通光线缆实际控制人为张强。截至报告期末,张强直接持有通光集团33.72%的股份,并通过南通市通光科技创业园控制通光集团28.41%的股份,张强合计控制通光集团62.13%的股份。
通光线缆表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数以及募集资金金额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本次足额发行,发行完成后,通光集团持股比例为38.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通光线缆表示,本次发行旨在抓住海底电缆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实现战略升级;做强电线电缆产业,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2019年至2021年,通光线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7,590.34万元、146,745.23万元和192,300.84万元。2020年和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0.57%和31.04%。
2022年前三季度,通光线缆实现营业收入15.40亿元,同比增长13.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9.08万元,同比增长27.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42.71万元,同比增长36.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亿元。
通光线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任梦飞、郭丽华。
此前,通光线缆在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200,000.00元(含增值税),2019年11月8日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89,8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028,018.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971,981.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