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2月12日 , 中小投资者对胜利精密(002426)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获得法院受理。
案件起源于2015年,胜利精密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智诚光学股权。股份转让与受让方在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如标的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实际净利润达不到约定标准,原股东应当以股权或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净利润差额。2016年至2018年间,标的公司未兑现业绩承诺,而智诚光学却通过虚开 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致使财务并表之后的胜利精密连续三年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引发民事赔偿诉讼。
证券诉讼律师王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起上市公司置入有毒资产引发的诉讼,此前已经有投资者通过falv515委托律师起诉,法院选定代表性案件进行了示范性审理,认定获赔的条件是在2017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股票,此后因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遭受损失。尽管法院尚未作出示范性判决,但本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后续投资者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从二级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分析,在上述期间内,胜利精密股价8.05元/股,胜利精密自行更正财务数据差错后,股价一度急剧下跌并创出历史低价1.47元/股,投资者无一幸免地遭受损失。
虽然目前胜利精密股价已反弹至2.78元,但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持有到基准日之后的股票一律按照1.69元/股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投资者可依法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