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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2月14日讯 宋都股份昨日晚间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根据宋都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征信报告》(2023年2月6日)显示,公司未发现其有重大不良的征信记录,未出现债务无法履约的情况。
截至2022年末,宋都控股有息负债余额为 239,285万元(未经审计),宋都控股资信良好,尚未有重大不良的征信记录,尚未出现债务无法履约的情况;宋都控股、实际控制人对于2021年、2022年的关于化解存单质押的承诺均已全部完成。其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处置自有的闲置资产、自有的金融资产(股权、证券、基金)、名下部分实业资产以及拓展融资渠道(打通股权融资、贸易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等方式完成资产变现,并在上述资产完成变现后,完成专款专用,优先偿还公司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的担保金额,并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宋都股份之间以存单质押形式的互保情形;宋都控股表示正在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展期、续作、还贷等多种可行性方案,并结合其自身和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力争尽快妥善解决存单质押问题;鉴于疫情发展的影响,叠加行业政策变化,其不排除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如出现与预期计划不符的情况,其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宋都股份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信用担保情况未出现逾期,未形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资产冻结。
宋都股份业绩预告显示,宋都股份与控股股东宋都控股之间互为担保形成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0.12亿元未解决,公司认为该事项是影响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前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解决。上交所随后下发问询函,要求宋都股份及控股股东结合控股股东自身资信、债务情况及履约能力,具体说明控股股东2023年还款计划,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风险;逐笔披露目前尚未偿还的存单质押担保的到期时间及金额,是否已出现逾期,核实是否已形成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资产冻结等,公司是否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按期履行承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