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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午间,财信发展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实际控制人卢生举(以下简称“实控人”)因(2023)渝01执653号、(2023)渝01执654号、(2023)渝01执655号、(2023)渝01执656号、(2023)渝01执657号、(2023)渝01执658号依法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财信地产、财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复函称,暂未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相关文书,根据执行标的金额初步判断,该6起执行案件申请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财信集团、重庆市财信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存在6笔融资协议,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及实控人为前述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控人及财信集团其他股东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因财信集团出现流动性困难,发生其他业务违约及诉讼情况,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于2023年4月7日发起执行申请,截至目前融资余额为44.42亿元。恒丰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执行案件已立案,后续预计法院将对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及实控人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并可能进行司法拍卖/变卖。
财信发展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申请强制执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截至发稿前,财信发展报5.75元/股,跌幅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