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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2月1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要求,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结算风险防范能力,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货银对付改革自2022年12月26日正式实施并进入过渡期。自26日起,《结算规则》所有条款正式实施,《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除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外都正式实施。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过渡期内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货银对付改革过渡期为6个月。过渡期内,本公司暂不对经纪业务或融资融券业务T日日终资金未及时到账的情形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过渡期结束后,公司根据《结算规则》等业务规则实施自律管理。沪股通和深股通业务继续按《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货银对付结算,本次改革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