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14日电 上交所网站14日消息,对ST广珠实际控制人张坚力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张坚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7号)(下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张坚力系ST广珠的实际控制人,梁伟雄属于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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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梁伟雄控制的广东德泓投资有限公司取得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星越地产)100%股权;2017年,梁伟雄将星越地产100%股权转让给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8月完成股权过户。据此,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及其后12个月内,星越地产属于ST广珠的关联法人。
2018年7月,ST广珠披露称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将与星越地产合作投资地产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2.1亿元,并确认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4月,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星越地产合作投资项目进行补充确认,按财务资助履行审批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指出,ST广珠与关联法人星越地产的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交易金额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2%,但公司未按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张坚力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未将与星越地产的关联关系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将星越地产作为关联方予以披露,前期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财务资助时,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认为,张坚力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2.23条、第10.1.7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ST广珠实际控制人张坚力予以监管警示。
2月3日,ST广珠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上述事项,张坚力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ST广珠《2020年年报(2021年7月22日修订版)》显示,张坚力出生于1963年,历任深圳宝安区友谊球阀厂厂长、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ST广珠)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ST广珠官网显示,ST广珠于1993年9月18日经批准由原广东明珠球阀集团公司改组为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14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以贸易、实业投资及一级土地开发业务为主。
ST广珠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71亿元-3.31亿元,同比减少70.78%-64.2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27亿元-2.78亿元,同比增长38.74%-69.57%。
Wind数据显示,2月14日,ST广珠股价平开高走,收涨2.65%报4.64元,最新市值37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