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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ST大通发布公告,再度申请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此前下发的关注函。
据历史公告,10月16日,深交所对*ST大通下发关注函显示,2016年11月24日,*ST大通公告称公司出资23700万元,与其他相关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通育基金。同时,*ST大通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公司于基金到期时对优先级合伙人的份额进行回购,并对优先级合伙人(国民信托)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回购及差额补足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公司为国民信托提供担保的金额为63,618.50万元。
2017年8月25日,*ST大通公告称公司出资23700万元,与其他相关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通锐基金。同时,*ST大通签订的《回购及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公司对优先级合伙人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回购及差额补足的义务。回购及差额补足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公司为华龙证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110100 万元。公司对前述两个基金提供的担保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剑提供反担保。
2022年10月17日,*ST大通披露的半年报回函显示,根据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前述基金到期清算后公司将以可能产生的优先级合伙人出资额(共计8亿元)及其预期收益之和为上限,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请*ST大通说明“公司对前述两支基金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履行了何种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的具体程序、时间、表决情况、关联方是否回避表决等)”,以及“公司未及时披露通锐基金9月28日到期及差额补足义务履行情况等有关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等。
其他消息面上,*ST大通此前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事已有初步结论,公司已于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大通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标的视科传媒涉嫌虚构广告业务,导致公司2016、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9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ST大通于1987年设立,于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致力于发展成集新媒体传播、金融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娱乐、物联网等为一体的“科技”+“文化”产业集团,构建“内容”+“平台”+“服务”的企业生态系统。对于*ST大通如何回复关注函以及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