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央行和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巴塞尔协议III》国际监管改革即将在我国落地。
《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在全球范围内主要的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
(资料图)
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国际金融进入一个混乱时期,一些国际性银行先后发生了大规模违约及倒闭事件。这使得各国监管当局意识到,在金融监管上必须协调一致,而不能各自为政。
1974年,10国集团与瑞士、卢森堡的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框架下成立了巴塞尔委员会这个常设监督机构。
1988年、2003年与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先后颁布了三个版本的《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有“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充足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
其中的核心是最低资本充足要求!
金融行业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少数激进的银行冒险经营会给自己带来短期利益,但长期的恶果却要由全行业来承担。
因此,有必要消除因各国对资本充足率要求不同而产生的不平等竞争,强化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
马云曾说:《巴塞尔协议》像一个老年人俱乐部!
任何机制不可能十全十美,《巴塞尔协议》也有自身的局限性,为了稳定而追求规模,对中小银行放贷和中小企业融资不利。
两害相权取其轻!
风险控制是金融行业的底线,牺牲一些效率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2023年1月1日,《巴塞尔协议Ⅲ》的最终方案开始全面正式实施。因此,我国监管部门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由正文和25个附件组成,长达40万字。
其中,大家比较关注的内容有:
1、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
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
第一档为资产5000亿以上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
第二档为资产100~5000亿的中型银行,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
第三档为资产100亿以下的小型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并引导聚焦服务县域和小微。
2、将风险加权资产底线由原来的80%,调低至与国际版《巴塞尔协议III》要求一致的72.5%
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业资产占金融行业总资产90%以上,因此对银行资本监管一直比较严格,高于国际标准。
这次与国际接轨,可以降低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压力。而在差异化的监管制度安排下,调整底线的风险可控。
3、对部分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进行调整
例如,一般债券权重从20%下调至10%,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暴露权重从100%下调至85%;信用卡相关贷款的系数也明显下调;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一些债权权重从100%上调至150%。
这体现了脱虚向实,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与零售业务。
同时防范金融风险和资金空转,减少银行之间的交叉持债。
4、对房地产贷款权重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涉房贷款占总贷款比例高达25%,既要防范风险,又不能卡得太死。
这次,房地产风险权重被进一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风险暴露和房地产抵押风险暴露。
银行本身就分为三档差异化监管,再考虑到是否以还款实质性依赖于房地产所产生的现金流、6个审慎要求、贷款价值比等其他指标,确定风险系数的相关规则互相叠加,更为错综复杂。
总的来说,就是鼓励需求端的按揭,限制供给端的开发贷。
这也符合目前房地产行业的现状:房子太多不好卖了。
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拟定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