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的基础上,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做到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就此,笔者近期已深入到广东的河源、清远、湛江等农村展开了较为广泛的实地调研,从中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五大振兴”中人才振兴的极端重要性。可以说,没有人才振兴,产业振兴将无智力之源,文化振兴将无智慧之魂,生态振兴将无智能之泉,组织振兴将无智谋之托。
(资料图)
乡村要全面振兴,急需“双创”(创新、创业)人才。照官方的说法,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妇女构成了返乡入乡的四支创业队伍,而笔者实地调查发现,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城市白领也是返乡入乡创业的基础阵容,且官方数据支持了笔者的结论,即在2021年中国返乡创业青年占比中,城市白领返乡创业比例最高,其次为农民工。多股主流部队汇集,组成了一幅“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能工巧匠和技能大师在广袤乡村大地上竞技共舞的才智拼图。可以说,这些返乡入乡人员已经完全颠覆与改写了数千年来中国农民灰头土脸的自然表象与眷念农耕的生存方式,在他们身上,不仅携带着一定的知识储备,还怀揣着相应的专业特长,不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阅历经验,还手握着相对广泛的人脉资源,不仅展现出顺应城乡融合的驾驭能力,还串流着产业要素嫁接配置的跨界思维。
拿返乡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就业活动范围往往遍布于三线以上城市和发达地区,很多人在第二、第三产业的各个岗位上多次发生职业变动与迁移,经历了产业化、现代化培训,积累了大量知识技能与工作经验,其人力资本水平与其走出农村时的状态相比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另外,农民工又具有在农村和城市两种不同状态下生活的经验,既了解城市的文化特点与生活环境,又熟悉乡村的文化习俗与风土人情,由此决定了他们可以较好地整合城乡各类资源与要素,达到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效果。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的观点,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知识和技能等,其获得途径包括教育、培训、迁移等,而这些途径几乎在农民工身上都获得了充分地体现,最终效果既比通过学校教育获得的人力资本更具精准性,更适合在农村创业创新的需要,同时意味着当年走出农村的一个劳动力,回来的时候其生产力可能会相当于几个劳动力的生产力甚至更高,能力“倍增”效应显著。
来自农业农村部的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达到1120万人,同比增长10.9%,而在返乡入乡创业项目中,仅有20%回归种养业,主要从事规模种养、特色种养和育苗育种,有60%以上具有创新因素,85%以上属于一二三产业融合类型,55%运用信息技术,通过开办网店、直播直销和无接触配送等打造了“网红产品”。这种“双创”结构说明更多的返乡入乡人员倾向于对“农业+”或者“种植+”的跨界配置以及对关联产业的高位嫁接,籍此催生出的大量新业态与新模式不仅使得农村产业增值功能被充分挖掘出来,同时一个更具深远影响力的经济结果是,由“农业+”加工流通形成的延伸型农业、“种植+”林牧渔形成的循环型农业、“农业+”旅游、康养形成的体验型农业,以及“农业+”文化、教育、培训形成的智慧型农业作为全新的成长基因对乡村产业体系构成了重新洗牌与组合。
进一步分析发现,由返乡入乡人员串起的“人才链”进而嫁接出的“产业链”,其经济学意义并不止于产业迭代升级层面。一方面,无论是能力素质结构还是经营管理行为方式,返乡入乡人员相比于传统的农耕人员有着鲜明的区别,这一重要的商业主体变量所代表的无疑是中国农村经营细胞的革命性再造。可以说,40多年前农村承包制所引起的农业经营主体(由生产队到农户)的变革是由农民自身发动,那么新的经营主体嬗变使命则由返乡入乡人员来完成。
另一方面,按照劳动经济学原理,产业层次与就业人数成正比关系。农业农村部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农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覆盖率达到83.6%,即每100个行政村中有83.6个返乡入乡的创业项目,平均每个返乡创业创新项目可吸纳6.3人稳定就业、17.3人灵活就业。这种由新业态形成的强大就业吸纳力,释放的社会意义不仅仅意味着农民可以就地找到工作,更多彰显出的则是中国最多人数群体身份的切换,即广大农民蜕变为农村产业工人,并且这一新兴职业群体的财富获取与创造能力、争取社会平等与自我发展的能力都将伴随地位与角色的变迁而增强。
但不得不正视的是,在一个基础设施健全、人口集中、资源优势明显以及商业近场效应十分强烈的城市创业如今本就不易,那么进入到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工作环境根本不可与城市相提并论的农村创业,其遭遇的掣肘定然会更多,尤其是试图搞出点带有创新意义的响声恐怕更是难上加难。为此,立足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层面需给予返乡和外来创业人员充沛的能量配给与支持。
首先,要跟进及时而充分的金融资源支持。据笔者调查,在所有障碍因素中,返乡入乡人员碰到的普遍性难题就是资金瓶颈以及融资困难,而农业农村部就此给出的官方数据是,有高达50.48%的返乡入乡人员存在启动与后续资金不足的困扰。对此,在为返乡入乡人员提供创业资金补贴与奖励的同时,政策工具完全有必要做出特殊性安排。除了定向的信贷支持外,鉴于绝大多数返乡入乡人员财务能力并不厚实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信用风险之忧,可以开发与推广保险担保的融资模式,同时公共财政根据担保成效跟进奖补,由此聚合成服务于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政府+银行+保险”增信链条。
其次,要构建出乡村人才创业的风险化解与分散机制。返乡入乡创业者的资金一般初始规模都比较小,市场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搞不好极有可能引起整个家庭的财务危机。对此,一方面要组织创业者加入各种合作社等集体经济与联营组织,同时成立行业协会,形成“创业企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的命运共同体,有效增强市场谈判能力。另一方面,要创建乡情浓厚、产业集中、营商环境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以及各种项目孵化基地,将创业企业引导归集到园区与基地体系之中,降低或者减免其厂房租金、卫生费、管理费等非经营性成本的同时,让创业企业享受要素供给、物流配给以及产品配套嫁接等便利性服务。
再次,要赋予入乡创业者的农村特殊要素获取权。进入农村创业的人才队伍中,不少是城市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城市白领,甚至还有许多的城市退休职工,这类人入乡创业碰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安居问题,因为他们在农村没有房屋,租借农民的住房又达不到自己的工作和居住要求,试图在农村建房也没有法定资格,为了吸引、留住与稳定这类创业人群,政策方面可以考虑允许他们购买农村的闲置宅基地,但同时划定持有年限,期满后由村委会收回并交由原农户共同持有。目前来看,不少地方的农民增建了新房后,留下了大量的宅基地,并且无法还田复垦,而是成为躺在地面毫无意义的“古董”,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更不利于村观面貌的改善,如果拿出来进行商用重建,便可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最后,要加快补齐乡村振兴过程中的短板。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与推进以来,乡村公路、农民用水用电、5G网络设施等硬件环境要素得到了极大的优化与改善,但必须明确,只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相应的水平达到均等化,才意味着乡村振兴目标的真正实现,为此,除了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外,还要重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在农村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养老院以及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也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都市人群向农村流动与居住,也才能引导更多的返乡人员重归乡村创业,商业要素与产业资本也能永久滞留于农村的生活土壤。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