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张祖强就春节期间能源保供、冷空气影响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春节期间北晴南阴
张祖强指出,入冬以来,全国气温总体接近常年略偏低,偏低0.3度,但气温冷暖起伏较大;同时,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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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春节期间,北方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南方阴雨天气相对多一些。”张祖强表示,总体来说,目前有3场冷空气影响我国,第一场是(1月)11-15日全国大范围雨雪天气,预计15-16日结束;第二场是19-20日,会影响到我国北方地区;第三场是23日前后,会影响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
张祖强表示,冷空气活动会从供需两方面对能源保供造成影响,一方面,冷空气活动带来的低温降温会导致居民对供暖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雨雪天气会导致供电设施以及供电原材料,比如电煤运输等,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电煤可用22天,春节调峰顶峰有保障
章建华介绍,入冬以来,全国用电负荷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最高达到11.59亿千瓦,发电量同比增长5.8%,我国能源供应经受住多轮寒潮天气的考验。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电厂存煤稳定在1.75亿吨左右的高位,可用天数达到22天,连维良指出,当前的5000万吨左右政府可调度储备煤炭,以及1.75亿吨左右的电厂存煤,可以有效保障调峰顶峰需要。
天然气供应方面,章建华介绍,入冬以来天然气日供应量超过12亿方的天数达到38天,地下储气库1.7亿方/日以上顶峰采气连续20天。“目前,全国煤炭、电力和天然气消费,均在尖峰水平上有所回落,供需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当前采暖季能源保供在资源总量、区域平衡上是有保障的。”
不过,连维良指出,面对这一轮冷空气过程,不能掉以轻心,要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重点是做到四个“保”:保正常生产、保正常运输、保顶峰出力、保个案快速处置。
一是保正常生产。针对雨雪可能导致的停产减产,指导能源企业提前制定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产量不减或少减。
二是保正常运输。主要是指导北方地区的发电供热企业、港口做好冻煤卸车工作,确保煤炭运输大通道和关键枢纽畅通。
三是保顶峰出力。加强统筹调度,增加高峰期的顶峰资源供应,确保极端降温情况下的增量民生用能需求。
四是保个案快速解决。加强对个案问题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个不放过,及时协调解决个案问题。
此外,章建华还指出,自2021年采暖季开始,油气基础设施保供能力硬瓶颈已基本消除,当前采暖季基础设施保供能力也是充足,在资源落实的前提下可以保证总量和尖峰保供需要。
部分供暖企业亏损停供已解决
对于近期部分供热企业因亏损而停止供暖的消息,连维良表示,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目前问题已经解决。连维良强调,此事为个案问题,但“它提示我们要进一步进行供暖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防微杜渐,绝不放过任何影响保暖保供的个案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连维良指出,燃料成本上升导致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加大,是一个共性问题,从能源保供角度来看,接下来要重点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资源保障。民生供热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所有制,全部纳入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并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的价格政策,以此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二是落实价格和补贴政策。对燃料成本上涨出现严重亏损的供热企业,地方政府要及时兑现承诺的资金补贴。供暖季结束后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合理疏导成本,涉及民生供热价格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三是落实属地兜底保供责任。如果发生供暖企业弃供、停供的情况,地方政府要无条件予以兜底保供。
四是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对供暖企业严格落实政府帮扶责任制,派出的工作组要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是落实个案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
连维良表示,现在保暖保供总量有保障,关键问题是防止出现各种个案,“我们将发挥能源保供个案协调机制作用,12398全国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和个案督办,确保所有发生的个案都有交办、有解决、有反馈。”
有困难及时反映,绝不能限购停供
近期部分煤改气地区还出现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连维良指出,这一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能保供稳价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全国采暖季天然气资源总量是足够的,我们在采暖季之前组织签订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量超出了各地预计需求,进入采暖季以来,实际消费量低于预期”,连维良特别指出,从全局看,现在天然气资源总量是有保障的。因此,任何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气都不得限购减供,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都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连维良表示,关键要落实属地政府帮扶、监管和兜底保供责任,以及能源供应企业的主体责任。
连维良指出,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城燃企业限购停供天然气问题,客观上是因为随着天然气市场化进程加快,城燃企业气源更加多元,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一些企业市场化购气成本过高,而且短期内难以有效疏导,就出现了阶段性经营困难。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强对经营困难的民生用能企业针对性帮扶,必要时要通过资金补贴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
同时,企业要担负起能源保供的主体责任。承担民生用能供应的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强化公益性保供的使命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能源保供稳价各项要求,“有困难可以及时反映,但是绝不能限购停供”,连维良强调。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